
“常常深夜来找宝玉”的结论,是根据晴雯的抱怨而得出的:“有事没事跑了来坐着,叫我们三更半夜的不得睡觉!”——“有事没事”四个字,就可以看出宝钗经常“三更半夜”来找宝玉,完全不符合她极力营造的“珍重芳姿昼掩门”的形象。这个推论有没有道理呢?

唉,咱们先不说晴雯的话是否可靠吧,只看另一个细节:就在同一个晚上,黛玉也来找宝玉,而且比宝钗还晚,才被晴雯拒之门外的。

你要是说宝钗是因为经常晚上来,才引得晴雯吐槽,那黛玉被拒之门外也是因为太晚了,活该吗?
总不能黛玉晚上来就是天经地义,宝钗晚上来就是岂有此理吧?

你一定觉得,宝黛是情侣,当然可以;宝钗往前凑,就有“第三者插足”之嫌了。
可是,宝黛是情侣吗?这个时候,别说众人了,就是他俩自己,也在经常猜疑、互相试探、动不动就不相信对方的阶段呢。哪里就成“情侣”了?

你一定又觉得,虽然还没成为情侣,但是宝黛是互相爱着对方的。没错,宝黛相爱,可是宝钗呢?宝玉挨打后她去探望,袭人无意说出薛蟠传闲话,宝玉就急忙替薛蟠分辩,弄得宝钗十分感动:“打的这个形象,疼还顾不过来,还是这样细心,怕得罪了人。可见在我们身上也算是用心了。”

只要没有上帝视角,你看着宝玉对宝钗如此细心体贴,凭什么认定宝玉不爱宝钗?宝钗被宝玉这样细心体贴着,凭什么不能相信宝玉在爱着自己?既然被爱着,那经常去找他,不过是恋爱中的交往与试探,又有什么违反道德的?

一切的错误,不过是个美丽的误会罢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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